6.程序
6.1接到發電通知出發
接到電源維護主管或監控機房電話通知,檢查發電設備,備好發電機燃油,按客戶要求時限內到達停電基站。
6.2抵達發電現場
抵達發電基站,電話通知監控進入機房,做好發電準備。
6.3 檢查市電是否恢復
6.3.1檢查市電是否恢復,如果市電恢復通知客戶,填寫記錄,離開機房。
6.3.2若市電沒有恢復,斷開市電開關(若使用的是跟頭閘,將閘頭從市電處放置到中間位置)。
6.4查找正確的發電插口或接線柱
6.4.1根據機房內交流配電箱的實際情況,查找出正確的發電插口或接線柱。
6.4.2將發電機輸出端與配電箱油機輸入端相應接線柱正確連接。
6.4.3連接時必須分清火線、零線、保護地線。接線柱連接時根據三相電纜線各線的顏色區分;插頭、插座連接時用萬用表測量。
6.5開啟發電機使其正常工作
以上檢查無誤后,開啟發電機,并用萬用表測量各線間電壓,各線間電壓包括火線間電壓、火線與零線間電壓。
6.6閉合油機開關使發電機給設備供電
發電機空載運行5分鐘后,將發電機輸出端開關和線軸上的開關打到“ON”位置進行設備供電。
6.7檢查市電是否恢復
市電恢復后檢測市電電壓,電壓正常則斷開發電開關,停止油機發電。